科技局研发计划类
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苏州工业园区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9-25 来源:jssmbt 浏览次数:1147
 各有关单位:

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发展,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现将园区2018年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和条件

 专业化众创空间是聚焦细分领域,以推动创新创业、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宗旨的重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,强调服务对象、孵化条件和服务内容的高度专业化,是能够高效配置和集成各类创新要素实现精准孵化,推动龙头骨干企业、中小微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、创客多方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。申报园区专业化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在园区完成众创空间备案,原则上正式运营满一年。

(二)建有开放式的线上服务平台能够提供融资对接、技术咨询、服务撮合等多元线上服务

(三)具有创业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,或天使投资、创投机构等建立实质性合作。

(四)已获市级或以上众创空间资质且通过相关绩效考核。

(五)在细分行业领域、创业服务能力、资源整合转化能力或孵化项目质量等方面达到突出专业化水平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各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:园区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表(见附件1)、园区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请报告(编写提纲见附件2)、相关证明文件(见附件3)等。

(二)各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1010日前,前往金鸡湖创业长廊官网:http://www.isip.cn 进行申报,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(一式二份)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258号独墅湖图书馆D区二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