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类
2018年张家港市绿色发展等工业经济扶持资金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9-17 来源:jssmbt 浏览次数:1158

各镇(区)、有关企业:

为加快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,增加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,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,根据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对张家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《关于明确2018年市经信委绿色发展、淘汰落后、腾笼换凤等扶持政策的请示》批示精神,现就2018 年绿色发展等工业经济扶持资金组织申报通知如下:

一、支持重点

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改、循环经济改造等项目;支持规模企业参加具有代表行业领先水平的展销会、开展管理内训等;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;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为生产性和涉农企业提供贷款担保。

二、申报主体

工业经济扶持资金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:

1)本市依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原则上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;

2)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产业重点发展方向;

3)近二年无违法违规行为,无重大安全、环保事故;

4)近三年内无重大失信记录;

5)工业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。

三、申报内容

1、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(申报指南见附件1);

2、规模企业管理内训补助(申报指南见附件2);

3、展销会补助(申报指南见附件3);

4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奖励(申报指南见附件4);

5、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(申报指南见附件5);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积极组织申报。各镇(区)要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文件,深入开展调研,摸清企业基础现状,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、对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具有推动支撑作用的项目。

(二)严格审核把关。各相关单位(部门)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,科学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;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,各单位(部门)按各自职责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。

(三)明确申报时间。2018年工业经济扶持资金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629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